他山之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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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站建基地有科研经费资助
新区博士后一年可拿15万生活补贴

????日前从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获悉,新区将资助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,对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,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;对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,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。

????据了解,为进一步加强新区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,助力新区繁荣宜居智慧新城建设,新区人社局日前发布了2018年度新区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、新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资助、在站(基地)博士后资助、出站(基地)留新区工作博士后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。

????资助标准规定:资助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。对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,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。对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,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。对出站后与新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(聘用)合同的,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,最长不超过2年。同时规定:对享受区级政策资助的人才项目,由区人才基金和各功能区分别匹配50%。

????各功能区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单位做好申报工作,并于7月2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。

????新报记者 季岩

????申请所需材料

????(一)申请以上资助均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:

????1.申请相关资助的请示3份;2.《滨海新区人才发展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表》4份;3.资金匹配承诺书3份;4.《滨海新区其他单位资金拨款账户存根表》3份。

????(二)申请在站(基地)博士后资助还需提供以下材料:

????1.有效身份证件及进站博士后介绍信各3份;2.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批文3份;3.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材料(“三方协议”等)3份;4.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3份;5.学历学位证明3份。

????(三)申请出站(基地)后留新区工作博士后资助还需提供以下材料:

????1.有效身份证件及出站博士后介绍信各3份;2.与新区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材料(签订5年以上)3份;3.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(连续缴纳1年以上)3份。

编辑:刘春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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